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1、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条件如下:一、培养目标: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戒毒、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培养各类警务人才,同时为政法机关等用人单位培养精通法律知识和实用法律的专门人才。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三、报考、录取(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二)从2013年起,我院所有提前批专业不再提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环节,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考生准考证上已标明)直接填报志愿。(三)所有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原则,同分以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专业以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分配。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四)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五)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男女不限。四、学制、待遇(一)学制三年,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核准的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三)按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元/年)。(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一经评定,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一经评定,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2000元、3000元、4000元。

4、优秀学生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分学习奖学金和综合素质奖学金两类,各设置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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