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考核等次怎么填?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如下。一、师德篇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幼儿,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2、为人师表,堪为人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3、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幼儿家长。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豁达大度,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诚恳待人、豁达大度,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二、敬业篇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园,尽职尽责,注意培养幼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严谨治学、积极创新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因材施教,注重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发展幼儿的个性,开发幼儿的潜能,注重幼儿实践及动手能力。

4、终身学习,求善求真按照正确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的更新和相应能力的提高,要以超前意识为基础,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主动发展,形成获取、处理、使用各种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礼仪篇

1、仪表得体,举止端庄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姿态端庄,举止得体,不袒胸露背,浓妆艳抹,不戴过多的金银饰品,不涂抹指甲油。

2、说话有礼,行动文明使用礼貌用语,推广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交谈;接听电话要注意规范化的礼貌用语,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又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面对言语粗暴的人也要表现出节制、有礼貌。

3、学会微笑,以礼待人园内遇到同事应微笑点头示意遇到幼儿及家长要互致问候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时如遇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园职工应有的姿态

4、园内园外,注重修养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缺席,不随意进出。必须进出时,需与主持或有关领导打招呼,动作要轻,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时,要热情鼓掌。

5、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禁止以散漫的仪容仪表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园客人,自觉维护幼儿园公众形象。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考核等次怎么填?

2、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考核等次怎么填?

一般会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合格这几种方式,所以你可以看一下考核的等次是什么,如果你是优秀,直接写优秀就可以了,如果你是良好,写上良好就行。如果现在还没有开始评出等次,再等等,有结果再写。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3、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幼儿园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反映,对该老师进行处分或辞退处理,当事的幼师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就孩子的严重伤情进行起诉处理并且要求其对孩子进行合理的赔偿。 法律分析: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幼儿园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反映,对该老师进行处分或辞退处理,当事的幼师进行投诉甚至可以就孩子的严重伤情进行起诉处理并且要求其对孩子进行合理的赔偿。留下证据,先找老师沟通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受伤的情况,首先应该先拍照,留下证据。家长委婉的向老师询问,尊重老师,态度不要太强硬。和老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向园方反应情况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多次受伤之后就要注意了,家长不要贸然找老师问,而是应该问问其他的孩子家长看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几个家长联合起来向园方反映,这样更有说服力和威慑力。情况严重一定要报警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可能被老师虐待,要及时询问其他的家长,不要害怕得罪老师而选择隐忍。假如确有其事,要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去学校询问并且查看视频,查看视频的时候,要用手机拍下视频以作为证据,防止家长看完以后,园方擅自删除视频,毁灭证据。情况严重的一定要报警或者反映给教育部门,倔不能姑息这种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幼儿园及幼儿园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调查了解幼儿情况,听取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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